[摘要]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定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6月中旬对桂林市及所辖县区开展巡视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定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6月中旬对桂林市及所辖县区开展巡视工作。这次巡视的内容是:监督检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监督检查执行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巡视对象是:桂林市及所辖县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信访受理范围:桂林市及所辖县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自治区管理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上述信访内容以外的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巡视组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巡视专用邮箱:桂林市五号邮政信箱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
邮编:541002
巡视组信访接待点:五美路16号原桂林市委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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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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