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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是否全楼同意 “盖章新政”几成空文

济南时报  2015-06-21 11:44

[摘要] “盖章新政”旨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委会服务效能,在当时曾被寄予厚望,然而实施半年多以来,在执行中却几成一纸空文,效果不理想。一直以来困扰各社区和群众的证明难等问题,仍未

  当下,济南“解放思想大讨论”热潮涌动,在全市引起共鸣。其中一些单位和部门办事效率不高,老办法不管用、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不想用等问题,被广泛热议,这些归根到底都是思想不解放的表现。近日,多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去年11月,省民政厅等十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项规定》),对社区居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适用范围的各类证明……

“盖章新政”旨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委会服务效能,在当时曾被寄予厚望,然而实施半年多以来,在执行中却几成一纸空文,效果不理想。一直以来困扰各社区和群众的证明难等问题,仍未从根本上理顺。
盖章尴尬文件实施半年超范围盖章的没见少
刘雪梅(化名)是市中区一社区居委会主任,她在居委会工作多年,算是“老江湖”了。对于近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她颇有感触,对于去年11月发布的“盖章新政”,她更是记忆犹新。
“新政出台后,我们曾一度看到希望,不过执行半年来看,作用不是很大。”说着,刘雪梅拿出五六本记录本给记者看,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证明记录。新政实施至今差不多半年多时间,居委会开出了近百个证明,其中包括特困、住改商、亲属关系等各类证明。“写在本上的还是开出证明的,还有一些来找但没开出证明的,两块儿加起来一年来盖章的有数百人。”
刘雪梅说,这数百人中,近一半都超出了居委会盖章范围,他们压根没法证明,较之新政实施前,超范围盖章的丝毫没有减少。比如近一些做生意的居民找来,说是食药监部门让来的,要居委会证明其用于经营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是不是在拆迁范围、房屋权属等一系列内容。“这些情况我们根本无法确定,怎么能随随便便证明呢?”她说,再比如,还有一些居民因特困职工证年审来找居委会盖章,这过程中一些单位硬是要求证明上必须有类似“很贫困”等字眼。这种也没法证明,因为什么算很贫困,根本就没个明确标准。开证明时,他们只能客观把居民的家庭基本情况写上,其余的没法写……
社区困惑
到底哪些能盖章文件中说得挺模糊
刘雪梅认为,新政虽规定了社区居委会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证明,不过还是说得太模糊。
“文件中所提及的每一个大项下边,都对应着很多小项,到底哪些该盖、哪些不该盖,还真不好判断。”她说,比如说居住这一项,前段时间一些居民因阶梯水价新政来开证明,让居委会证明多名家庭成员长期在此居住。“辖区3000多户,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有父母来帮忙带孩子的、来探亲的、人户分离等多种情况,我们根本不了解,即便入户走访,也需要一定时间,可居民急着要证明,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
刘雪梅说,文件中说了哪些可以盖章,却没明确哪些不能盖,一些单位和部门仍是理所当然地把一些责任推给居委会,让人头疼的就是住改商证明。“来的人都说是工商部门让来的,证明单据下还会备注一句‘已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居委会又不能代表业主,你说怎么盖章。”她说,后来实在没办法,他们只能让居民找有利害关系业主签字同意,业主同意后他们才能盖章,这种严格说就不在盖章范围,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政策落地
说是可拒绝无理盖章可从没接通知说能说“不”
20日,记者查阅《十项规定》发现,新政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使用范围的各类证明,社区居委会印章不能使用于任何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证明。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个居委会,不少居委会都反映,文件中虽有规定,但在执行中却几成一纸空文,即便是一些无理的盖章要求,有时居委会也无法拒绝。历下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居委会主任告诉记者,去年发布“盖章新政”后,他们还曾学习过,不过相关规定并未真的执行开来。“对于一些超范围盖章,从来没人通知我们可以说‘不’,都是老百姓的事,有时只能想办法硬着头皮去证明。”她说。
而在采访中,多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坦言,文件实施半年多了,感觉没啥实质性的作用,之前怎样现在还怎样,相关单位还是习惯性地让百姓找居委会证明,一旦出问题,还得居委会担责任,而老百姓还是得一趟趟跑,长此以往,办事效率怎么能提高呢?
社区居委会公章主要用途有哪些
社区居委会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以下方面证明:
居住政审申请救助
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
就业扶持
子女助学金
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等
民政部门
单位不能“强派”盖章社区可出示相关文件
济南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王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单位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时居委会开证明,这种事情的确越来越多,一方面表明是对基层的信任,另一方面则显示出个别部门把本属于本部门调查、核实的事情转嫁到了居委会。啥事都找居委会盖章,导致居委会工作繁杂,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采访中,一些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盖章难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也很无奈。对于“盖章新政”执行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具体还是应咨询省民政部门。对此,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到居委会盖章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应严格按文件执行。不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一些内容,相关单位和部门不能要求居委会盖章。不过,面对一些单位“硬派”的做法,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他们无权要求一些单位执行文件。他建议,必要时社区居委会可用文件“顶顶”,拿出相关文件给有关单位看看,告知对方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执行。
对此,多个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出示文件恐怕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希望能进一步出台“居委会盖章”细则,明确到底哪些能盖章、哪些不能盖章,并对违规追责等相关措施作出进一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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