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此宗地块于今年6月3日至6月18日期间挂牌,但因无人递交材料而惨遭“流拍”。仅时隔一个月之后,此地块再度挂牌,相关规格并未做调整。
房天下讯 近日,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次地块位于县城新区规划百花南四路与桂黄公路交叉口东南角,宗地面积48206.53平方米,起始价7200万,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此宗地块于今年6月3日至6月18日期间挂牌,但因无人递交材料而惨遭“流拍”。仅时隔一个月之后,此地块再度挂牌,相关规格并未做调整。
官方公告如下
(灵国土告字[2015]9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县城新区规划百花南四路与桂黄公路交叉口东南角;(2)土地面积:48206.53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5.0;(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72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12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12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8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来,灵川土地市场一直“默默无闻”,今年截至七月,共挂牌14宗土地,流拍4宗,其中本次推出的两块土地就为六月份流拍土地。根据上月桂林房地产协会会议通报数据,灵川库存量高达60个月,远超市区和临桂,商品房市场的巨大压力自然也使得土地市场活力无法激活,但就目前楼市复苏的大趋势,灵川一线交通的不断便利,相信会在不久将来迎来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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