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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的地板出了问题

每日商报  2015-09-11 09:01

[摘要] 商报讯 (见习记者 卢莎莎)近日杭州(楼盘)市民丁女士向商报反映:“我家新装的地板踩上去嘎吱响,听着 闹心,还有裂缝问题,希望记者帮忙维权。”

商报讯 (见习记者 卢莎莎)近日杭州(楼盘)市民丁女士向商报反映:“我家新装的地板踩上去嘎吱响,听着 闹心,还有裂缝问题,希望记者帮忙维权。”

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5月,我在一个家装卖场签约装修房子及购买装饰用材,并在其中的一家地板店购买了16平方米的实木复合地板,每平方米246元,打折后共支付3200元。去年9月,工人上门安装地板。但今年8月9日,我发现地板有缝隙,至少有2-3厘米,走上去还有异响。我联系了店家,半个月后工人才上门维修,修好四五日之后,地板还是有响动,踩上去像跷跷板一样。我再联系店家,对方一直推脱,也没有上门维修。”

“店家迟迟不派工人上门维修,我只好将情况反映到卖场,卖场的毛师傅出面协调,约定了维修日期,但店家还是没有派工人来维修。”丁女士说,“店家认为不是地板的质量问题,响声和裂缝可能是地不平、天气原因引起,可这批地板的购买和安装都是同一家店,装修好到现在才7个月左右就出现这些问题。我马上要结婚,要使用新房了,可是地板有问题而且连基本的维修要求都难以达到,太让人烦心了。”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地板店,该店业务经理金女士告诉记者:“我承诺在丁女士结婚前,会把她的地板问题处理好。”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时出面协调的卖场毛师傅,他以不接受媒体采访、并以将此事上报总部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表示:如果消费者买到的地板有问题,可以找第三方机构鉴定是否为质量问题,若是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退货。

杭州工商江干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不履行维修承诺,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也将出面沟通调解。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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