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讯 北京时间9月11日,由房天下主办的中国首届房地产新媒体视觉大赛精彩落幕,经过一个月的激烈角逐,漓江奥 项目和金源新城福邸嘉园项目脱颖而出,分获本次大赛的一二名。他们将分别获得价值十万元和价值五万元的广告刊例资源。
本次中国首届房地产新媒体视觉大赛周期长达一个月,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8.15-8.19作品征集期,8.20-9.10网上投票,9.11-9.15公示期。活动全程吸引了众多开发商及网友的关注和参与。开发商赛出水平,网友看得过瘾,活动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本次活动启动于新广告法实施之前,所以参赛作品相关文案设计与新广告法相关规定有所冲突,但这些作品都只是参赛而用,并非用于广告,本次获奖作品也只在本文做获奖展示。
新广告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有许多房地产广告的新规,为房地产商的宣传和传播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此外,对于违反新规的惩罚中央也是出重拳,所以各开发商的营销部门也十分重视此次新广告法的变动。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
1、不得含有或者 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 )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雷区:教育地产)
8、不得使用“”、“高级”、“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雷区:非毛坯房、装修房)
新房地产广告“4必须”: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前提是这些设施等是真有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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