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6日上午,桂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现场会在荔浦县召开。会议要求,各县要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全面完成职责整合、建立健全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受理登记并颁发证书等目标任务。
10月16日上午,桂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现场会在荔浦县召开。会议要求,各县要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全面完成职责整合、建立健全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受理登记并颁发证书等目标任务。
据悉,为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13年,国务院明确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我市2014年下半年启动部署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各县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了领导小组,大部分完成了职责整合及工作方案印发工作。荔浦县作为首批自治区及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率先完成职能整合,并于现场会当天举行不动产登记局揭牌仪式,颁发了我市本不动产权证。
会议指出,各县要认真借鉴广西田东县和荔浦县模式,迟要在11月1日前开始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职责整合、机构组建、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经费、窗口设立、不动产相关单位数据整理工作对接等重点环节,做好工作衔接,推进我市加快建成“权届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自治区国土厅副厅长吴锡熹,副市长彭代元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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