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启动暨新闻发布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春成在桂林分会场参加会议。
11月2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启动暨新闻发布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春成在桂林分会场参加会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的车改工作以及各市车改实施方案的报批工作。
根据方案,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按照车改要求,今后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各市、县(市、区)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对改革后保留的车辆,将集中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参加车改,各乡(镇)保留应急、机要用车的数量,在核定的县(市、区)总编制范围内按2-3辆统筹配备。
改革后,将进一步压缩执法执勤车辆规模。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好抓落实。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依法依规、不破红线,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切实将我区公车制度改革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确保有序有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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