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居民管道天然气与生活用水又有新变化。记者昨天从桂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2016年1月1日,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喜迎“三连降”,而居民生活用水则“量减价不变”,相当于花同样的钱,用的水少了。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居民管道天然气与生活用水又有新变化。记者昨天从桂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2016年1月1日,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喜迎“三连降”,而居民生活用水则“量减价不变”,相当于花同样的钱,用的水少了。
●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又降了3分钱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0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有关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和非居民用气高限价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为:自2016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档气价为3.3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含本数),在现行气价基础上降低了3分钱;第二档气价为档气价的1.2倍,即3.96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价为档气价的1.5倍,即4.9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气高限价不变,为4.20元/立方米。
据了解,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居民生活用气由4.6元/立方米下调到3.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由5.5元/立方米下调到4.9元/立方米;到11月20日,自治区物价局再次下文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气由3.9元/立方米下调到3.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由4.9元/立方米下调到4.20元/立方米。以上两次降价幅度累计分别达到了27.6%和23.6%,而此次调整后,居民生活气价实现了“三连降”,降幅约达29%。
“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降低将对减轻企业、居民负担起到积极作用,给群众带来实惠,同时可以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该负责人说。
●阶梯用水量减少4立方米
在喜迎管道燃气价格下降的同时,市民还得承受生活用水的变动,因每个阶梯水量都相对“缩减”了,相当于花同样的钱,但用到的水却减少了,所以大家的节水意识要注意加强。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明年1月1日起,居民月用水量小于28立方米/户(含本数)为阶梯水量,相比现行32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将缩减4立方米;月用水量大于28立方米/户且小于40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二阶梯水量;月用水量大于40立方米/户为第三阶梯水量。
调整后水价则保持不变,阶梯水价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4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按阶梯水价的1.5倍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按阶梯水价的2倍执行。
一户一表用水人数超过定员人口4人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阶梯每户用水量按7立方米/人计。具体为:月用水量大于(7立方米×核实人数)但不超过(10立方米×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10立方米×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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