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在区外一些省市逐渐兴起。与之相比,广西养老机构因医疗水平不高,医、养基本分离,导致老人就医难。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提出要加强“医养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内设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并建议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
近年来,“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在区外一些省市逐渐兴起。与之相比,广西养老机构因医疗水平不高,医、养基本分离,导致老人就医难。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提出要加强“医养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内设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并建议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
现状:广西鲜见“医养结合”机构
据了解,广西的“医”和“养”基本分离,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不同部门分配,导致医疗水平不高,造成老年人就医难、就医远、就医贵、养生难、康复难。在国内一些发达省市如上海等,有不少养老机构专门设医疗机构,并纳入社保联网结算。
业内人士称,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对场地面积、设施设备等有一定要求。目前区内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的很少,有社保定点资质的更少。南宁市一家养老院负责人覃女士表示,因自家养老院场地有限,无法腾出地方设医务室。而且,申请医疗服务资质,在排污、消毒等方面要求很严,“目前,我们主要和近的两家医院签协议,医生定期来查房、帮老人做检查。老人一旦生病,还得到医院住院”。
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了解到,在自治区本级,目前只有一家养老公寓的内设医务室具备社保定点资质。这家老年公寓工作人员介绍,老年公寓有医生10多人,护士100多人。医务室主要是开通了门诊,参保人员可以刷医保个人账户,感冒发烧等小病可在医务室看,大病以及住院报销还是得到医院。
委员建议:
内设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
今年的提案中,不少政协委员对此予以了关注。
如何改变上述情况?自治区政协委员林雪梅等建议,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对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诊所、卫生室),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同时,我区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同时做好自治区级试点工作,实施好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以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对于不具备医疗机构资质的,以社区为依托,支持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
此外,鼓励部分闲置床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床、健全老年病科;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真正实现“除大病之外,常见病、老人病足不出院就能医治、护理和康复的一条龙优质服务目标”。
部门:
将全面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对委员的建议,广西是否已经有举措,以推进“医养结合”?
南宁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南宁市,南宁社会福利院开通社保门诊刷卡,以及有两家医院附属的养老中心也开通了社保定点,纯粹的养老机构前来申请的很少。2015年底,南宁市也提出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模式,目前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表示,在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过程中,今后广西将全面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据了解,卫生部门还将出台广西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
自治区社保局表示,由于一些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相对简单,药品、设备也比较缺,不具备大医院医疗能力,一般只能开通门诊。对规模大些、比较完善的内设医疗机构,今后可以考虑开通住院报销。
另外,对于社会护理保险制度,自治区社保部门表示,目前人社部正在探索,将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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