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物业 > 正文

不少小区公摊费用收“多少”没个准 业主意见多

桂林晚报  2016-08-18 12:10

[摘要] 在很多小区的收费里,水电公摊费用的收取分两种方式,即包含或者不包含在物业费中,而不包含在物业费中的收费方式比较普遍。

在很多小区的收费里,水电公摊费用的收取分两种方式,即包含或者不包含在物业费中,而不包含在物业费中的收费方式比较普遍。

这种收费方式容易引来业主们的抱怨:每月收多少、用多少,全都是物业说了算,收费计费以及开支的不透明,公摊费用就是小区的一笔“糊涂账”。

去年1月开始实施的《桂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主张物业费与水电公摊费用合并成“一费制”,这种主张能得到物业和业主双方的共同认可吗?

现象扫描

公摊费用收“多少”没个准

近日,翠竹路万正·西区国际小区物业的催费单挂满了业主的信箱。据说,小区里不少业主因对小区物业公摊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有疑问,所以拒绝交纳公摊水电费。

“说起公摊水电费,我真不知道小区物业是如何计算的。”小区业主白女士拿出两张物业公司缴费通知单,一张是2014年9月底的催款单,上面写着她拖欠19个月公摊水费91.4元,公摊电费371.1元,而在2014年3月底的催款单上,拖欠13个月公摊电费420.2元,公摊水费为79.4元。

“有点荒唐,难道拖欠19个月的要比拖欠13个月的钱还要少?这种账单搞得太儿戏了。”白女士质疑,小区物业公摊水电费到底如何计算的?她说她多次找到物业,但物业也没有解释清楚,再加上小区目前还没有成立业委会,没有人监督公摊水电费的收取。于是,白女士至今没有交纳公摊水电费。

记者在该小区了解到,目前,未交纳公摊水电费的业主占到了一半以上。

漓江路26号国展购物公园住宅楼业主林女士对小区的公摊水电费也有疑问,她每年交纳公摊水电费1000元,物业每月扣除公摊水电费后多退少补。

但通过比对邻居们每月的公摊水电费缴费单,林女士有些糊涂了。“比如对面业主的房子面积比我的大,但每月的公摊水电费有时跟我们一样,有时比我们还少,这是什么算法?我真的搞不懂。”林女士非常不满地说。

在记者走访的一些小区,公摊水电费已经成为了物业难收取的费用之一,也是业主们质疑声多的收费之一,在有的小区,这个费用的交费比例有时甚至不足小区业主总数的30%。

业主观点

收多少不该“一张单子说了算”

不愿意交纳公摊水电费的业主认为,公摊水电费应该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了,不应该再收取。

那么,物业费到底包含了公摊的水电费了吗?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桂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配电、给排水、电梯、消防、水泵、公共卫生间、监控设备、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等能耗费以及管漏、线损,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的,公共能耗费不再分摊;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的,公共能耗费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自用办公及生活等用水、用气、用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不得向业主分摊。

因此,目前我市收取公摊水电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包含在物业费里面;一种是另外向业主收取公共耗能费用。

种形式的交纳较为清晰,业主没有多大异议。但对于第二种形式,业主们反映每个小区的收费不同,收取和支出都不透明。

辅星路的绿海星城小区每位业主一年缴费200元,多退少补。国展购物公园住宅楼物业收费的公共电费(包括小区公共水电、二次供水、楼道照明),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分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预收200元,一种是高层住户预收1000元,也是多退少补。

而万正·西区国际小区公用水电费则是每位业主或使用人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小区业主吴先生表示,他2014年搬进小区住,交了两次公摊水电费、电梯年检及维保费,一次是400多元,今年3月则是1000多元。“所以大部分业主都不交公摊水电费,一方面是觉得公摊水电费价格不合理、不透明。”

不少业主表示,无论是哪种收取公摊水电费的形式,收多少目前全凭物业“一张单子说了算”,业主很难监督。

物业解释

物业负担公共能耗入不敷出

记者了解到,对于公摊水电费的收取,物业公司都会在与业主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也都表示,会按照合同收取,至于有些业主质疑公摊费用过高是有特殊情况。

万正·西区国际小区物业公司唐经理表示,小区住户有1000多户,出现白女士19个月的公摊水电费比13个月少的情况,可能是抄表时出现错误,如果小区业主对于公摊水电费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到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核对。

唐经理说,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公摊面积产生的水电费按业主建筑面积分摊,一般来说是建筑面积大的分摊费用较高。特别是6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拥有电梯、二次加压水泵等,产生的公共水电费较高,再加上电梯用灯、楼道照明、绿化用水等,公摊水电费需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收取。

在国展购物公园小区,物业负责人也表示,公摊水电费严格按照物业合同收取,欢迎业主来核对具体数据。

记者走访万正·西区国际小区时,看到物业公司在每栋楼下都贴出了多张催费公示,表示物业将启动诉讼程序追究欠费业主费用及滞纳金的违约责任。

对此,唐经理解释,小区交付使用已有6、7年时间,公摊水电费都是由物业公司垫付,然后一般是每半年向业主进行分摊,并且每次都有公示。“原先都是由总公司借钱给我们垫付公共能耗费用,但是这两年总公司表示无法再垫付这笔钱。”唐经理说,目前每年物业从业主手中收到的公共能耗费用只有20%,还剩下80%需要物业公司自己进行垫付,他们已无力承担,所以今年将按照物业合同,对于不交费用的业主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第三方声音

交纳公摊水电费有章可循

市房管局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科科长汤革新表示,2015年1月出台的本市物业费细则第21条规定,本细则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等可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这意味着,2015年前业主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有约定好如何收取公摊水电费用的,业主需按照合同交纳。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单独收取公摊水电费不合理,按照2015年的细则,可将公摊水电费列入物业服务成本,也就是与物业费一并收取。如果物业公司需调整物业收费标准,应当经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并经公示,办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标准备案后方可执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按照业主大会决定执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桂林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