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年的10月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昨天上午,市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及相关单位,在 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每年的10月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昨天上午,市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及相关单位,在 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广西 部专门针对漓江出台的法规,以保护漓江生态环境、规范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出发点。今年是《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五年。《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每年10月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
记者在现场看到,漓管委、市规划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等10多个部门在 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宣传《条例》内容,为市民解答漓江及其流域的植被、水资源和景观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要求和规定等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条例》板报图文并茂,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观看。市民陈女士说,漓江是 自然保护遗产,也是我们的母亲河,大家都应该自觉地参与到宣传和保护漓江的行列中,共同为保护漓江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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