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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物业管理新规出台:十五条措施打造和谐社区

筑屋者说2025-04-03 00:21:43来自北京市

《岳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涵盖业主大会组建、物业服务人义务、应急物业服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15项

岳阳市即将实施《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这一新规从业主权益保障、物业服务规范、政府监管等多个维度,对住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新规共15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业主权益保障:明确业主大会组建机制与物业服务人义务

新规对业主大会的组建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或业主大会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况,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可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在两年内推动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人数为5至11人的单数。此外,业主大会可自主决定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需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指导。

物业服务人的义务也被进一步明确。新规要求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物业服务人需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合同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物业服务人需定期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接受业主监督。若服务不达标,业主可依法解除合同;而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申请仲裁或诉讼,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政府监管与应急保障:构建全链条管理机制

新规强化了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的监管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需组建物业服务人应急储备库,为因物业服务人退出而失管的小区提供应急服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此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被简化,紧急情况下可先期使用资金,事后公示。

政府部门还将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支持业主投票、维修资金管理等服务,并推行物业服务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公示评价结果,作为招投标、收费调整等重要依据。对于违规的物业服务人,新规明确了罚款、失信惩戒等处罚措施。

这一新规的实施,标志着岳阳市物业管理进入规范化、透明化的新阶段。通过明确各方权责、优化管理流程,新规有望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减少矛盾纠纷,为居民创造更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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