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桂林特价租房>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房东不怕麻烦,才能避免麻烦

桂林特价租房2018-06-15 15:36:44

据《北海日报》报道,一名房屋业主因未依法将承租人的信息进行备案,未有效核实承租人身份,出租房被传销人员用于从事培训活动。近日,该业主因此吃罚单:被银海工商分局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150元。据悉,这是北海市对涉传出租屋房东开出的首例罚单。

这张罚单,为大大小小的房东们敲响一记警钟:当房东,可不是看看屋子、收金那么简单。除了啥也不管,当“甩手掌柜”,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消除出租房安全隐患,核查租客身份信息,了解和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是每一个房东的义务,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例如,公安部发布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明确了房东应承担的治安责任,包括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你要查验;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你要把关;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你要备案;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你要协助执法。

又如,《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传销人员租房聚集的特点,强化出租屋管理“以房管人”,是北海市打击传销源头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看来,效果也较为明显。房东履行主体责任,配合协助监管执法,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遏制传销发展势头的重要保障。对“甩手掌柜”开罚单,笔者为此叫好,只有自己身上肉痛,才能心生警惕。当然,也要提醒相关部门,在查处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才能令人心服口服。

法律之剑高悬,不会遗漏每一个违法者。房东应履行出租人义务,主动配合登记核实,不能有“怕麻烦”的心理。实际上,这样的“麻烦”,恰恰能避免房东被动陷入真正的麻烦。(广西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