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新政,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房首付款,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此举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此外,用公积金支付首付后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海南省也优化了离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并发布租房提取新政,进一步支持居民的住房需求。

近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住房的首付款。这一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实施,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者的首付款压力。
宁波公积金新政:支持二手房首付款支付
根据新政,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与额度详解
申请条件包括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提取额度为申请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二手住房的首付款金额,且以提出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按百元整取。用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后,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日前近6个月已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政策影响与市场预期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是支持居民购房的重要政策方向之一,可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促进需求释放,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宁波的这一新政无疑将为当地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尤其是对刚需购房者而言,减轻了首付款的压力,有助于提升购房意愿和市场的整体活跃度。
总结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新政为购房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支付方式,特别是对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加大。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提升市场活跃度,同时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